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合同管理处(GZC

序号

保管期限

1

上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指示、意见、规定、办法等

长期

2

资产管理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等

长期

3

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永久

4

企业改制的各种文件材料

永久

5

房屋及土地管理、调配使用、转移等的文件材料

永久

6

公房管理条例、调整方案、危房鉴定材料

永久

7

居住用房管理条例、公房出售资料等

永久

8

拆除旧房的有关材料

长期

9

房产证、土地证、产权证

永久

10

公房租赁协议

短期

11

家具报废材料

短期

12

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定保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