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6月21日 签订《河南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
1898年6月21日,英国福公司与河南豫丰公司签订《河南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简称《河南矿务章程》),后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加盖关防,并得到了光绪皇帝的批准。该章程共二十条,其中第十三条规定:“福公司于各矿开办之始,即于矿山就近开设矿务铁路学堂,由地方官绅选取青年颖悟学生二三十名,延请洋师教授,以备路、矿因材选用。此项经费由福公司筹备。”这是中国矿业大学的前身——焦作路矿学堂兴办的缘由,也即中国矿业大学的最初发端。
河南矿务章程
图片来源:中国矿业大学档案馆
文案:贾玲
审核:徐黎华
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