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06 浏览次数:

为加强档案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档案信息安全,维护档案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档案馆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档案实体安全、档案信息安全、档案保密等四项内容。

2.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档案馆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

3.明确责任实体,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综合监管责任人执行实施,档案实体安全由档案库房负责人执行实施,档案信息安全由信息化负责人执行实施,档案保密由专职保密工作人员执行实施。

4.加强对安全专项工作的检查落实,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5.不定期举办安全防范教育培训,增强安全观念,对于影响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因素及时汇报或处理。

6.设立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制度,值班不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止事故发生。

7.做好日常防范工作,安全防护员确保每天下班离岗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关窗锁门等安全动作。

档 案 馆

二〇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