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全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全体人员积极做好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落实的原则,根据档案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责任制。
一、安全责任人
1.档案馆安全责任管理体制为四级管理体系。由领导责任人、综合监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安全防护员组成。
2.馆长是总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档案馆消防安全、信息安全、档案实体安全等工作。
3.设置专职综合安全监管责任人,负责协助上级和本单位安全条例的实施及落实,负责做好全馆安全管理职责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监管全馆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监控等各项安全设备。做好上情下达等各项沟通协调工作。
4.各部室主任做为直接分管安全责任人,对本部室辖属工作范围和工作人员负有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配合安全监管责任人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检查和落实工作。
5.档案馆内全体工作人员均做为安全防护员基本岗位,负责本人辖属工作范围及工作台的安全工作实施,配合各级安全负责人做好监督检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二、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决定和规章制度。
2.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人到哪,空间在哪,安全管理责任在哪”的原则,开展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并将防火、防破坏、防毒、防泄密等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范围。
4.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5.部室负责人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所负责的业务工作辖属领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信息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保护工作。
7.做好馆内档案实体安全的防护与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国有资产安全。
8.熟悉馆内防火区域、安全撤离路线、防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的使用。
9.各级安全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除特殊工作外,不得乱拉私接电源、禁止吸烟和违规使用电器,工作时间内外都要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10.发现火灾隐患,设备损毁、老旧、漏水、质量低劣等情况时,应及时、主动进行报告、报修、更换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档 案 馆
二〇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