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1972年12月19日原北京矿业学院部分校舍划拨给北京语言学院

发布时间:2025-11-26 浏览次数:

原北京矿业学院部分校舍划拨给北京语言学院

1972年12月1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72)局业字第115号)报请李先念副总理和周恩来总理批准,将原北京矿业学院校舍划出10万平方米,拨给北京语言学院使用。关于校舍划界,采取从东向西划线、南北分割的办法,从北京矿业学院主楼北侧的马路南端至西边11号家属宿舍楼北侧,从东向西基本拉直,将此线以南的原北京矿业学院房地产划归北京语言学院使用;此线以北的房地产仍留给北京矿业学院留守处使用,并印发《关于将原北京矿业学院部分校舍划拨给北京语言学院的会议纪要》。留守处承担划拨校舍中的物资搬运和房屋交接的任务,至1973年1月底,划拨给语言学院使用的矿业学院校舍移交或腾交完毕。

图片来源:中国矿业大学档案馆

文案:贾玲 曾虹

审核:徐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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