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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7月13日 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焦作工学院迁回焦作

发布时间:2025-11-26 浏览次数:

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焦作工学院迁回焦作

1949年7月13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批准焦作工学院迁回焦作,受其领导,教育方针应着重培养矿业人才,暂缓恢复土木系及增添机械系和电机系。8月24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令学校名称暂定为“焦作工学院”,在正式名称确定前,仍暂用旧钤印,并注明“暂用”。此前,焦作工学院于5月5日发文至中原人民政府,请示今后办学地址问题,6月21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复文,要求学校速派一位负责人至北平北池子六十六号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商谈,在此之前,学校暂留苏州。

图片来源:中国矿业大学档案馆

文案:贾玲

审核:徐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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