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 学校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

1931年8月,学校校名由福中矿务大学改称私立焦作工学院。学校改名,首先是应当时国民政府教育政策之所需。早在1925年北京政府颁布的《外国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即规定:凡外国人捐资设立的学校,名称上须冠以“私立”字样。1929年7月,南京政府颁布的《大学组织法》规定:凡具备三个学院以上的高等学校方可称为大学(其中须含理、工、农、医各学院之一),不足者则改称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分国立、省立、市立、私立四种;大学之设立变更及停办须经教育部核准。学校改名也与当时实际办学情况相符。1926年以后,福公司、福中总公司相继停办,停止了对学校的经费支持,学校已经完全由中国人自己资助和维持了,继续沿用福公司的名称以冠学校之名,显然已很不适宜。

在这种情况下,时任校长张仲鲁于1931年7月报请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提出将校名改为私立焦作工学院,南京政府教育部于1931年8月回复同意学校改名。1931年,全国在案的私立高校共有31所,私立焦作工学院是当时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私立高校,同时也是当时国内唯一的私立工学院。

图片来源:中国矿业大学档案馆

文案:贾玲

审核:徐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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